各有关部门,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完成《义乌市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全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公共服务行业的交通、商业、文化、医院、旅游、铁路、民航、银行、保险、证券、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餐饮、娱乐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测试工作的重要意义
普通话是国家法定的通用语言,是维系民族团结、协调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纽带和桥梁。推广普通话是《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职责。公共服务行业是城市对外的重要窗口,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有利于加强人际交流、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绩效,有利于树立良好的行业和城市文明新形象。
二、测试对象及达标要求
1.根据《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行业系统的文件要求,凡交通、商业、文化、医院、旅游、铁路、民航、金融、保险、证券、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餐饮、娱乐等公众服务行业中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从业人员,未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
2.普通话等级标准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甲等(97分及其以上)、一级乙等(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二级甲等(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2分)、二级乙等(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三级甲等(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0分)、三级乙等(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公共服务行业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达到三级乙等以上,其中播音员、话务员、解说员、导游员等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见《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九条)。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等级标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培训考核要求
各有关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语委成员单位,要在充分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本行业人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同时,把员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和规范应用普通话工作纳入部门和单位管理工作目标、纳入对员工的技能考核、纳入行业(单位)工作规范,渗透到文明经营服务的各个环节中去。要求所有员工将普通话作为职业规范语言和公共交际语言,把普通话水平是否达标作为考核奖励内容之一,并逐步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全面提高全体员工的经营服务整体素质。
四、组织管理
市委组织部负责培训考核的宏观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培训考核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市教育局、市普通话测试中心(设在教育研修院)做好培训考核具体实施工作。
五、培训教材和测试费用
1.按照规定,使用全省统一的教材《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南》(浙江大学出版社),由考生自行购买。
2.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1〕74号)文件精神,收取测试费每人次65元。
六、其他有关事项
普及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赋予每个公民的责任,全市各公共服务行业的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培训考核的报名工作。报名时,每人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贴在报名表(附件1)的下面,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两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各单位请以Excell制作《报名汇总表》(附件2),将《报名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ywpth102@163.com,书面材料以及个人《报名表》于3月25日至29日间报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义乌市教育研修院四号楼102室,江东学院路9号)
2.普通话培训考核的有关费用在报名后及时汇入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账号:1208020009049041677,开户银行:义乌市工商银行,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汇款用途和汇款单位后,还应写上执收单位:义乌市教育研修院,项目名称: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单位代码:050108,项目代码:11403001。收款后再寄正式发票。
3.公共服务行业人员普通话培训形式、具体测试时间由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85378012
附件:
1.义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
2.义乌市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普通话培训考核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