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答记者问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2010年基本普及普通话、社会用字基本规范”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浙江省语委从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到目前为止,我省杭州、宁波两个国家一类城市和绍兴、舟山等8个国家二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已顺利通过省评估检查。2010年,我市也将接受国家二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这是对义乌语言文字工作的一次验收,也是对义乌人民文化文明素质的一次检阅,是2010年义乌人民的一件大事。那么,什么是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呢?评估又是怎样进行的呢?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市语委办相关工作人员。
问: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有什么意义?
答:从大的方面讲,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需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否拥有统一、规范的语言和文字,是关系到国家独立和民族凝聚力的大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多民族、多方言的国家,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有利于增进各民族的交流与往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维护国家的统一,也有利于扩大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影响。
从小的方面讲,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是展示义乌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的需要。一条街、一家宾馆、一个商铺,如果满眼都是乱七八糟的文字,那与一座城市满大街都是“牛皮癣”没有什么两样。不管是卫生城市评比也好,文明城市评比也好,语言文字工作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所以,一座城市的用字状况,就是这座城市总体面貌的一个体现,也是“文明城市”、“魅力城市”的直接反映,是一座城市的“脸面”。
问:这次评估涉及的内容、范围是什么?时间安排和程序如何?
答:评估内容为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情况,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的“制度建设”、“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情况。评估的范围是义乌市城区,主要领域有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评估标准依照《浙江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和《浙江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实施细则》执行。
整个评估工作分预评估和正式评估两个阶段进行,我市的预评估时间约为2010年8月,正式评估时间约为2010年12月。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共30人,一般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团长,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广播电视局分管副厅(局)长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任副团长,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和高校的语言文字工作专家任成员。评估时间为3天。
问:什么是语言文字的规范化?
答: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是指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包括用语和用字两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我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工具,以《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为读音规范。规范汉字是指简化字和异体字整理后的选用字以及异形词中的选用词。用语和用字的规范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企业名称、商店的牌匾、商标、商品包装、广告、地名等的用语用字规范以及标点符号、出版物上数字、计量单位名称等的使用规范。
问:目前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存在什么问题?需要如何改进?
答: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存在基础薄弱、综合管理尚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普通话的普及和提高需进一步在面的扩大上和水平的提升上下功夫,社会用语用字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地存在,主要有滥用窜改的成语或词语、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手书的错别字、二简字等,还有汉语拼音的拼写错误、英文使用的不规范等等。
借这次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的东风,我们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实施力度,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投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以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为抓手,推动普通话进一步扩大、水平进一步提升;要凸显四大领域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党政机关要切实起到龙头作用,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新闻媒体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公共服务行业要发挥窗口作用。